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五批2024年3月23日)

  发布时间: 2024-03-29 11:32 字体:[]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D20240323001 钟山区凉都里小区2期B1栋2单元3楼住户(可能是304室)在平台上养鸡,对着本单元大部分住户的厨房,鸡屎臭味、噪声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钟山区 大气污染 2024年3月23日,钟山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组建由分管副区长颜绍军为组长,黄土坡街道办、环保等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赶往现场调查处理。
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钟山区黄土坡街道曹家湾社区凉都里小区共有2栋4单元,B1栋2单元约有59家住户。
现场核实情况
经核实,凉都里小区2期B1栋2单元303住户确在阳台养有2只鸡,因为家人生病住院,导致无人管理。303住户的阳台对面有其他住户,家禽粪便、散落鸡毛和鸡鸣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情况
3月25日,工作专班会同物业公司入户与居民进行沟通,一是向居民宣传个人卫生健康知识。二是及时将喂养的2只鸡妥善处置,并及时清理阳台。
整改情况
3月25日,303住户已将喂养的2只鸡宰杀并且对养鸡阳台进行清扫。
综上,该案已办结。

2 D20240323002 水城区阿戛镇电光村排松组的亮岩石材雕刻厂白天粉尘污染,夜间噪声污染,同时还将水外排至厂外面的沟里。 水城区 扬尘污染 2024年3月23日,水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组建由分管副区长毕仁良为组长,环保、工信、阿戛镇政府等单位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赶往现场调查处理。
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水城区阿戛镇电光村排松组的亮岩石材雕刻厂”实为“水城县电光亮岩石材雕刻厂”(以下简称“亮岩石材厂”),该厂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阿戛镇电光村排松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520221MA6FFM4F16,项目产品主要为建筑工艺雕刻、家私等特种石材产品,设计年产1000m3。于2017年6月8日获得《水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水城县电光亮岩石材雕刻厂年产1000m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意见》(水环审表〔2017〕58号),该项目2017年开工建设,2019年12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编号:92520221MA6FFM4F16001Z)后投产。亮岩石材厂建设有切割水收集沉淀池(80m3)、沉淀池(150m3)、应急池(40m3)、防尘降噪大棚(1800m2),防尘降噪大棚顶部内设约100m喷淋系统1套(喷头约50个)等污染防治设施。主要生产设备有4台切割机、4台雕刻机,均设置在防尘降噪大棚内。
前期处理情况
2023年5月10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水城分局接到群众投诉称“亮岩石材厂存在夜间生产噪音扰民”的情况后,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水城分局委托贵州环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亮岩石材厂厂界昼、夜噪声排放及无组织粉尘排放情况开展执法监测。根据2023年6月9日《水城县电光亮岩石材雕刻厂执法监测报告》(编号:HB20230293-WT)显示,亮岩石材厂无组织粉尘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251mg/m3,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mg/m3要求;噪声昼、夜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59分贝、61分贝,夜间噪声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综合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执行标准。针对亮岩石材厂夜间生产噪声超标问题,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水城分局已立案并处以4.4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亮岩石材厂对厂区易产生噪音设备采取增加垫片、减震处理等措施降低噪音排放,将靠近居民房屋的东侧厂房向西缩进约5米距离,在靠近居民房屋一侧的大棚内安装了面积约260m2、厚约0.37m的隔音板防止噪音扰民;同时,该厂夜间不再进行生产活动。整改后,亮岩石材厂委托贵州环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分贝,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综合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
现场核实情况
2024年3月24日,工作专班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开展现场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现场核查时,亮岩石材厂处于生产状态。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水城分局委托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区域监测站对亮岩石材厂开展粉尘无组织排放及厂界噪声监测。
1.粉尘污染核实情况。亮岩石材厂雕刻机及切割机均为湿式生产设备,雕刻机、切割机等设备在运行时同步有水流对雕刻头、切割刀片处进行喷淋防尘,粉尘随水流进入收集池沉淀;防尘降噪大棚顶部内设约100m喷淋系统1套,采用数控控制定时对大棚内原料、碎石料堆存处进行喷淋降尘。核查时,厂区内喷淋设施均在运行,未发现明显粉尘逸散现象。根据2024年3月26日《水城县电光亮岩石材雕刻厂投诉监测》(区域环监(委)字〔2024〕第017号)监测数据显示,该厂粉尘无组织排放最大实测浓度为0.158mg/m3,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
2.噪音污染核实情况。2024年3月24日组织开展昼间(夜间不生产)噪声监测,根据2024年3月26日《水城县电光亮岩石材雕刻厂投诉监测》(区域环监(委)字〔2024〕第017号)监测数据显示,该厂昼间厂界噪声为56.5分贝,符合昼间60分贝排放限值要求。2024年3月24日夜间22时10分许,工作专班再次对亮岩石材厂进行夜间突击检查,现场无工作人员,夜间未生产。
3.污水外排核实情况。亮岩石材厂依山而建,紧邻公路,厂区周边无沟渠,厂外公路下方有1条山水冲沟。该厂主要生产用水为雕刻或切割用水,经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工作专班对厂区四周山地及公路下方山水冲沟进行排查,未发现污水外排痕迹。
工作专班对亮岩石材厂周边100米内5户居民进行走访,其中2户居民紧邻亮岩石材厂,距离约10米,2户居民表示亮岩石材厂存在设备运行时产生噪音、刮风天气产生扬尘等污染;其余3户居民均表示未发现亮岩石材厂有污水外排、粉尘污染、噪音扰民等现象。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情况
1.3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水城分局委托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区域监测站对亮岩石材厂开展粉尘无组织排放及厂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国家标准限值。
2.3月24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水城分局一是要求亮岩石材厂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对厂区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湿,减少扬尘无组织排放。二是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严格按照环评的要求进行收集回用,不外排。三是合理管控作业时间,降低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综上,该案已办结。

3 D20240323003 钟山区荷城街道杉树林社区大营网格杉树林村一组官寨路口进村小路有很多垃圾堆放,部分垃圾进入旁边的小水沟内导致排水堵塞,臭味重,影响周边生活环境。 钟山区 垃圾污染 2024年3月23日,钟山区区委、区政府领导立即作出批示,组建由分管副区长杨洋为组长,荷泉街道办、区城管等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赶往现场调查处理。
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垃圾堆放点位于钟山区荷城街道沙树林社区官寨棚户区,原住有居民35户,6户居民已搬迁,现居住有29户居民,该棚户区建设有5条进村路,附近共设有垃圾斗4个。
现场核实情况
1.关于“进村小路有很多垃圾堆放”问题:经对棚户区5条进村路排查,发现官寨路口往寨子方向小路路边有散落的零星垃圾,且离官寨路口约500米处路边有一废弃房屋,房屋内堆放有生活垃圾(约1吨),系官寨棚户区居民拆迁后,群众随手将废弃物丢弃在房屋中,周边群众随之效仿将生活垃圾丢弃在此处所致,加之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造成生活垃圾堆积,影响周边环境。 
2.关于“排水沟堵塞”问题:经排查棚户区内有一条800余米的露天水沟,部分垃圾积存在水沟缓流区域,积存垃圾约0.8吨,因未及时清理,现场有异味。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情况
3月24日,工作专班一是要求荷城街道办对官寨棚户区内路边散落垃圾及废弃房屋内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对排水沟内积存的垃圾进行清掏。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对周边群众的宣传引导,将生活垃圾按要求投放至垃圾斗内。
整改情况
1.3月25日,荷城街道办已将棚户区内路边及废弃房屋内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对居民区露天沟渠进行清掏,共计清运生活垃圾和积存的垃圾约1.8吨。
2.3月26日,工作专班组织附近居民召开院坝会,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爱护公共环境卫生,按要求规范投放生活垃圾。
综上,该案已办结。

4 D20240323004 钟山区钟环社区场坝商业城东大门后面的门面(钟环路5号-55号)下水道堵塞,臭气熏天。 钟山区 水污染 2024年3月23日,钟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组建由荷城街道办、区城管、住建等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赶往现场调查处理。
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钟环社区场坝商业城东大门后的门面”为场坝商业城东侧楼房的一楼门面,该楼房共三层,其中二、三层为住房,楼房与居民刘某某家的房屋(门牌号为钟环路55号-5)相邻,相邻处后面有一天井,面积约12平方米。
现场核实情况
经核实,场坝商业城东侧的楼房下方建有市政污水管道,现场未发现管道堵塞现象,附近7户居民(刘某某家及商业城东侧楼房3楼的6家住户)未将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道,通过PVC水管接至两幢房屋相邻处后面的天井,现场核实时天井内有生活污水(约1.5立方)和生活垃圾(约0.25吨),现场有异味。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情况
工作专班一是要求荷城街道办组织人员对天井内堆放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进行清掏。二是由区住建部门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对该区域市政管网进行摸排,寻找生活污水接入口。三是荷城街道办与7家住户进行协商,劝导住户将污水接至市政排污管道,在此期间及时巡查和清理,避免污水在天井淤积,影响周边环境。
整改情况
一是荷城街道办已组织人员完成了天井内垃圾和生活污水的清掏。二是区住建部门正在开展该区域市政污水管道接入口摸排,并制定整改方案。三是7户住户生活污水未接入市政管网前,由荷城街道办安排人员对该区域开展不定期巡查,对天井内的生活污水定期清理,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5 D20240323005 盘州市淤泥乡苏座村原舍黑煤矿旁(铜厂坡)堆放有大量煤矸石(怀疑为盘鑫洗煤厂堆放),且在该地存在私采煤的情况,灰尘较大。 盘州市 扬尘污染 2024年3月23日,盘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组建了由盘州市政府副市长章程为组长,能源、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部门及淤泥乡政府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赶往现场调查处理。
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盘州市淤泥乡苏座村原舍黑煤矿旁(铜厂坡)堆放有大量煤矸石(怀疑为盘鑫洗煤厂堆放)”,具体地点位于盘州市淤泥乡苏座村二组(原舍黑煤矿旁,小地名为铜厂坡),煤矸石为盘州市石点金货物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堆放,占地面积约1.4公顷,堆存量约为7.05万吨。盘州市石点金货物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货物仓储服务业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0222MAD1R6DWX7。
现场核实情况
1.关于“盘州市淤泥乡苏座村原舍黑煤矿旁(铜厂坡)堆放有大量煤矸石(怀疑为盘鑫洗煤厂堆放)”问题:经工作专班现场核实,盘州市石点金货物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在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1月11日期间,从盘州市启明煤业有限公司洗煤厂运输煤矸石到苏座村二组堆放,堆存量约7.05万吨,该堆存点未办理土地、环保等手续,未建设截排水沟、拦矸坝、淋溶水收集池等设施,无喷淋洒水、覆盖等防扬尘措施。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关于“该地存在私采煤”问题:工作专班通过调阅相关资料、实地勘查、走访周边群众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未发现该区域存在私挖乱采煤炭资源情况。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3.关于“灰尘较大”问题:现场核查时,该堆放点场地入口区域有明显积尘,堆放点及进场道路未配备喷淋系统及洒水车等防尘设施。煤矸石运输车辆进入该堆场需途经已废弃的原舍黑煤矿工业广场道路(长度约50m),车辆进出过程中会产生明显扬尘。现场核查时,该堆放点未进行煤矸石转运,场内无装卸车辆通过。现场走访群众,群众反映天气干燥及运输车辆经过时,该堆场入口区域及入场道路会产生较明显扬尘。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处理情况
1.关于“盘州市淤泥乡苏座村原舍黑煤矿旁(铜厂坡)堆放有大量煤矸石(怀疑为盘鑫洗煤厂堆放)”问题:一是要求盘州市石点金货物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该区域堆放煤矸石。二是要求盘州市石点金货物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对现场堆放的煤矸石进行妥善处置。三是由盘州市自然资源局、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对盘州市石点金货物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关于“灰尘较大”问题:由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淤泥乡人民政府督促盘州市石点金货物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加强对该场地和进场道路的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切实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整改情况
1.针对盘州市石点金货物仓储服务有限公司违法堆放煤矸石的问题。一是盘州市石点金货物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3月24日停止堆放煤矸石。二是盘州市石点金货物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正在制定煤矸石整改方案,对现场堆放的煤矸石进行妥善处置。三是盘州市自然资源局、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分局正在对涉嫌违法堆放煤矸石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盘州市石点金货物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3月25日安排专人对场地和进场道路开展清扫保洁,并用洒水车洒水降尘,降低车辆进出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
6 D20240323006 钟山区派华新港恒维建材城一期三单元和四单元楼下的太空陆人酒吧等几家酒吧,营业至凌晨三四点,噪声严重扰民。 钟山区 噪声污染 2024年3月23日,钟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组建由分管副区长杨洋为组长,由区城管、钟山公安分局、凤凰街道办等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赶往现场调查处理。
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派华新港恒维建材城一期三单元和四单元楼下的太空陆人酒吧等几家酒吧”位于钟山区派华新港一期一楼,有3家酒吧,为一醺酒馆(约30平方)、乔巴酒馆(约30平方)、太空陆人酒吧(约40平方),其中太空陆人酒吧已安装隔音设施,楼上有居民居住。
现场核实情况
1.3月24日,乔巴酒馆和太空陆人酒吧未营业,一醺酒馆虽在营业,客人较少且音量较小。
2.3月25日,3家酒吧均在营业,营业结束时间不固定,走访周边居民,反映偶有营业至凌晨三、四点情况。经现场核实,一醺酒馆和乔巴酒馆未安装隔音设施,酒吧在营业期间播放音乐、客人讲话及划拳会产生噪声,对居民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情况
1.钟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一醺酒馆和乔巴酒馆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钟综执改字〔2024〕第010603003号、钟综执改字〔2024〕第010603004号),要求一醺酒馆和乔巴酒馆在10天内完成隔音设施安装。
2.要求3家酒吧落实主体责任,播放音乐时控制音量,对店内大声喧哗、喊拳等情况予以提示,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要求3家酒吧严格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超时营业。
整改情况
3月26日,工作专班对3家酒吧噪音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时3家酒吧播放音乐时均已降低音量,并按照专班要求提醒店内顾客不要大声喧哗,一醺酒馆、乔巴酒馆承诺10天内安装隔音设施,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