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8-02 09:43 字体:[]

城市综合执法局

杨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等设施建设的建议

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目标指标。积极争取国家、省以及其他各类资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设施建设,逐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2016年以来,积极争取国家、省环保专项资金约2.02亿元开展全市农村垃圾、污水等设施建设,逐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成效凸显。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722个行政村(不含居委会),完成36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二、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分类减量与利用建议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印发《六盘水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2025年)》,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一是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逐步向30户以上自然村寨延伸,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应收尽收。合理确定收集站点容量、位置、垃圾收运频次等,及时解决布置缺漏、重复布置、设施破损等问题,落实消杀措施,让群众投放垃圾方便、卫生,防止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完善日常巡检机制,严厉查处在农村地区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农村黑臭水体沿岸随意倾倒、填埋垃圾行为。到2025年,全市30户以上自然村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达到90%

二是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方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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