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 2024-03-04 16:00 字体:[]

2023年,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全局干部职工、党支部学习的重点内容,不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2023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开展集中研讨1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9次;党支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6次;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讲1次;邀请贵州厚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宣讲2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六盘水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学习内容,不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深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网络等宣传25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职能服务作用。一是调整完善权责清单。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共192条,已在门户网站公示。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推行政务服务全程网办,推进数字化“一网通办”,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窗受理、电子化流转、统一出证”的网上审批全闭环。权限内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全程网办”事项占比达100%。本年度政务服务窗口未收到“不满意”或差评评价,未接到12345热线转办事项。三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完成《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对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加强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3年,对17招标公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四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六盘水市“两高”重点项目联评联审工作方案》中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相关要求;通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空间管控预判分析,指导项目主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建立重大项目调度清单、日常建设项目审批台账等管理措施,多措并举服务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对接国家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共办结行政许可事项453件。六是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依托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归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类信用信息。对2022年纳入重点排污管理的73家企业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2023政务服务共办结行政许可事项453件,推送公示453条,公示率100%;公示行政处罚案件60,公示率100%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推进行政立法提质增效。牵头完成《六盘水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起草工作,《条例》于202411起施行。这是贵州省首部在移动源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六盘水市首部聚焦空气质量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生态环境领域大气污染治理的立法空白,将为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二是加大对依法治污的统筹推进力度。制定印发《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强化依法治污的实施方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依法保护,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新增文件的审查,2023,经过清理,我局现存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新增出台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于2023629日印发实施,并按时进行备案。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就签订合同、日常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重大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2023年,法律顾问审行政处罚案件60件,出具法律意见书60份;参加案件讨论会8次;参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5次,并负责邀请第三方调解机构参加磋商会,对磋商会进行主持,拟写磋商笔录及赔偿协议;参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前座谈会2次;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标(邀标)公告等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共108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公平竞争审查意见书108份;参加普法宣传活动2次,专题授课2次。二是深入推进民法典实施。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将民法典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民法典3次,邀请律师开展民法典专题宣讲2次;安排部署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全局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共开展法律十进等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25次;安排部署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并在活动中开展民法典宣传;研究制定《六盘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方案》《六盘水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的工作方案》,2023年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件,涉及赔偿金额164.36万元。三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决定集体审议制度。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2023年,共召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领导小组会议11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制定《2023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从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持续深入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2021-2025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安全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和治理纠正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900余人次,排查工业企业2305家次,立案查处60件,共处罚款613.8万元,查封扣押1件,移送行政拘留3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罪案件1件。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等相关规定进行从轻(减轻)、从重的裁量,避免畸轻畸重、显失公平2023年,对14家企业实施从轻(减轻)处罚,从轻(减轻)金额109万元。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推行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的柔性执法制度,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对3家企业实施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免处金额91.8万元。三是依法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针对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定期分析研判,强化工作调度,推进问题整改。截至2023年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1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4个,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1个,督察期间交办115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全部办结,2019以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2022年省暗查暗访发现1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9个,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1个。四是深化普法依法治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推动“指导服务先行、执法关口前移”,加强“事前预防”。制定印发《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2023度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学习活动。2023年,组织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共25次;主办“5·22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活动;发布典型案例4期,涉及典型案例13件。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依法应对突发环境事件。2023完成《六盘水市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六盘水市土壤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六盘水市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六盘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4个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工作二是依法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制定《六盘水市生态环境“防风险、促发展”专项工作方案》,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生态环境安全,全力推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排查梳理出生态环境领域当前较突出、较紧迫的10个突出风险问题,截至2023年底已成功化解7个。三是加强环境应急处置培训。20233月,在宏盛公司组织开展宏盛公司洗油泄漏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联合演练,系统化学习、推演了宏盛洗油泄漏事件,全面总结事件应急处置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在实战中检验了应急指挥、部门联动、流域区域联动机制建设成效,充分锻炼了环境应急队伍,提升了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达到以空间换时间,以时间保安全目的,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积累了宝贵经验。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切实增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微信、来信、来访等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登记并分析研判,对不属于环境信访受理范围,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认真做好宣传引导、答疑解惑、情绪疏导等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2023年,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331件,已办结298件,33件按程序正在办理中;共收到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网信办转办网络舆情22件,均已办结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共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60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印发《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强化法制审核力度,2023年市局共审查重大执法案件17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17三是持续推进“两降一升”工作。2023年,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为二审),内容涉及行政处罚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二审法院已审理完毕,均维持原裁判。四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印发《六盘水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1次,会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1;收到检察建议书2份,在规定的时限内回复,已办结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一是利用在线监控抓好“非现场”执法监管通过排污单位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国家、省污染源监控平台开展自动监控非现场监管,根据国、省控平台报警信息进行分析,推送超标核查任务,随机抽查、第三方配合巡检等方式开展自动监控点位现场核查。2023年,全市共计开展在线自动监控平台非现场执法检查99家次,查处违法案件4起,处罚款11.4万元。二是坚持抓好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执法监管制定印发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数据库动态调整,并指导督促各县区抓好落实。2023年市级双随机一公开库共795家,重点监管对象120家,一般监管对象664家,特殊监管对象11共随机抽取企业228家,对抽取到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按要求对检查结果进行了公示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行政执法监督力量薄弱。行政执法监督岗位人员仅有3名,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中占比较少,且承担的其他工作任务较多,对高质量完成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工作任务存在一定差距。

三、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研究制定《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2023年,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议8次。二是研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全局上下认真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严格执行《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试行)》《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2023年,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共7次,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共13次。四是持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抓实关键少数,积极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地落实。五是严格执行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领导小组会议制度。2023年,共召开案件审理领导小组会议11次,集体讨论行政处罚案件17件。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干部职工会、党支部党员大会学习的重要内容,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强化决策程序实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合法性审查率达100%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非禁即入”,严禁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与市场准入有关法律法规不符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从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坚持推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2021—2025”专项行动,保持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重点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开展《六盘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任务落实情况中期自查评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