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思想认识,抓牢“关键少数”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全局干部职工、党支部学习的重点内容。2022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邀请律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宣讲2次;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5次;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六盘水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学习内容。
(二)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印发《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争做尊法学法用法的模范;组织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法宣在线”学法活动。2022年度,“法宣在线”季度学法考勤完成率100%,年度考试参加率100%、合格率100%,平均分95.34分;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旁听庭审活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了现场旁听庭审活动,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庭审视频3次。
(三)持续加大对依法治污的统筹推进力度。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明显改善。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9.45%,排全省第3位;PM2.5年均浓度22.7ug/m3,同比下降9.2%;是全省3家完成省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州之一。水环境质量稳中有进。22个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有21个断面水质达到III类及以上,优良比例95.45%,达标率100%。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四)坚持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围绕“大力整治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文山会海、官僚作风、弄虚作假”六个方面开展“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作风整顿活动,及时召开作风整顿工作推进会,认真查摆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共自查出问题12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五)继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认真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拟写述法报告,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二、强化服务职能,推动高质量发展
(六)完善权责清单。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认领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由原来的6项调整为10项,下一步将同步调整权责清单,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示。
(七)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推行政务服务全程网办,推进数字化“一网通办”,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窗受理、电子化流转、统一出证”的网上审批全闭环。权限内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全程网办”事项占比达100%。本年度政务服务窗口未收到“不满意”或差评评价,未接到12345热线转办事项。
(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参与我市政务服务“2+2模式”窗口改革,坚持履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无差别综合受理,持续擦亮“贵人服务”品牌,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九)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印发《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022年,对32份招标公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六盘水市“两高”重点项目联评联审工作方案》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相关要求;通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空间管控预判分析,指导项目主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认真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环境影响预评估工作有关要求,将预评估结论作为项目前期筹划阶段技术层面的初步结论和环境准入初步判断的重要参考;建立重大项目调度清单、日常建设项目审批台账等管理措施,多措并举服务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一)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对接国家新出台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共办结行政许可事项427件。
(十二)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依托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归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类信用信息。对2021年纳入重点排污管理的59家企业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三、完善法规体系,规范决策程序
(十三)推进行政立法提质增效。牵头完成《六盘水市韭菜坪景区保护条例》立法起草工作,《六盘水市韭菜坪景区保护条例》省人大已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3月1日颁布实施。
(十四)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强化存量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2022年,清理废止代政府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存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出台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于9月2日印发实施,并按时进行备案。
(十五)强化决策程序实施。2022年,共报送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目录3条。其中,因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六盘水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无需出台,已完成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调整程序;《六盘水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准备印发实施。
(十六)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就签订合同、日常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重大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2022年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97件,参加案件讨论会、磋商会、听证会等7次;完成9份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完成公平竞争审查98件。
(十七)深入推进民法典实施。以民法典“绿色原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规定为抓手,扎实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切实做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将民法典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邀请律师专题宣讲2次;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4次;在“6·5环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18贵州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民法典宣传。
四、健全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八)健全执法工作体系。及时完成执法人员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的换证和申领工作;印发《六盘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目前,全市在编在岗105名执法人员已全部配备执法服装和标志。
(十九)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装备等保障。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经费根据人员数量统筹安排在单位每年运转经费中予以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机关的经费完全脱钩。在完成“智慧环保”信息化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新增配备了无人机、执法记录仪、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执法设备,借助“移动执法”App为现场执法人员提供智能化办案支持,提高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能力。
(二十)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11月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12月6日市委常委会听取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完成2022年生态环境部反馈的5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现场核查工作。2022年,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件,均完成磋商并签订赔偿协议。
(二十一)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以生态环境领域“打非治违”、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主线,以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2021—2025”等专项行动为补充,强化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企业和领域执法监管。2022年,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7件,处罚款1052.8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件,移送涉嫌犯罪1件。
(二十二)依法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扛起环保督察整改政治责任,依法制定《六盘水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扎实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提质增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六盘水市问题共15个,现已整改完成10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交办我市群众信访举报件115件,已办结114件,阶段性办结1件,115件信访件已全部开展现场核查。
(二十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年版)》《贵州省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共从轻(减轻)处罚41家,从轻(减轻)金额730万元;不予行政处罚6家。
(二十四)加强行政执法指导。印发《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执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以案卷评查的方式加强对县区案件办理的指导,及时纠正案卷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2022年度共评查案卷40余个,发布典型案例4期共13个。
(二十五)深化普法依法治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计划(2021-2025)》《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学习活动。2022年,组织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共14次;主办“5·22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6·18贵州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活动。
五、提高应急能力,化解风险隐患
(二十六)依法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修订《六盘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中对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监测、调查评估、损害赔偿等机制建设进行强化,同时增加了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明确跨行政区域影响情形相应措施。
(二十七)依法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2022年,全市共出动人员8800余人次,排查企业3200余家次,发现环境问题隐患701条,按照边查边改要求已督促整改完成701条,整改率为100%。同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对全市30家环境风险隐患重点关注企业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体检,发现问题隐患152条,已整改完成131个,正在整改21个。
(二十八)积极参与环境应急处置学习培训。开展警示教育、安全生产大培训大宣讲大测试等活动。2022年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60余人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宣讲活动,局党委书记、局长金剑以“全力抓好环境监管,筑牢环境安全防线”为主题,为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宣讲。共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生命重于泰山》警示片2次。开展全市环境风险重点关注企业相关负责人警示教育及业务培训70余人次、安全生产大测试200余人次。
六、强化制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二十九)持续推进“两降一升”工作。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件,1件维持我局行政处罚决定,1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在法定时限内答复被行政复议纠错,已积极整改。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件,1件已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未开庭,行政诉讼败诉率为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收到检察建议1件,在规定的时限内按时回复,已办结。
(三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存在的问题
执法人员紧缺,执法任务重,全市需监管企业共3000余家,工作量大,与高质量完成各项监管任务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基层执法队伍人员严重不足、执法力量弱,乡镇无执法队伍及人员,在目前执法重心下移的大背景下,基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承担的责任和能力存在倒挂问题。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坚持以为民服务为中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助推全市减污降碳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持续深化营商环境,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展现队伍形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点,制定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深入推进省、市“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利用本单位门户网站、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环境违法案例指导,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推动普法责任的落实。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