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地方性法规生态环境 “一目录五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25 14:55 字体:[]

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各分局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提升,提高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府办函20235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六盘水市水城河保护条例》《六盘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六盘水市六枝河保护条例》《六盘水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和《六盘水市地方性法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等,制定了六盘水市地方性法规生态环境“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目录和“不予、免予、从轻、减轻和从重”处罚五张清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生态环境“一目录五清单”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清单执行。

    附件:六盘水市地方性法规生态环境“一目录五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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