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区域监测站关于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质增效项目监测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拟对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质增效项目监测设备采购项目以比选评审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区域监测站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质增效项目监测设备采购。
采 购 人: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区域监测站。
采购预算:138.4万元。
(二)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承担本项目全过程采购代理服务。
2.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办理采购相关手续的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受理投标报名、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等工作。
3、具体服务范围视服务质量分阶段确定,具体条款以委托合同约定。
(三)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要求
1.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贵州分网完成网上登记备案。
2.具有编制采购文件、组织论证、招标(磋商谈判)、组织评标(评审)、处理质疑投诉的能力。
3.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官网公布最新信息为准http://www.creditchina.gov.cn/)。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记录。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拟参加投标的各代理机构不需现场报名,自行下载招标公告及有关文件,自行编制投标文件于指定时间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即可。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6月27日10:30。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本单位鲜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上招标代理业绩。(注:所有的复印件都要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单位鲜章)
(五)比选评审时间和地点
评审时间:2025年6月27日10:30。
评审地点: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大道17号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区域监测站二楼会议室。
(六)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
采用综合评分评定法。由评审小组根据各代理机构提供的有关资料及现场答辩情况综合择优评定,选取1家综合评分最高的代理机构作为本次招标代理机构。
(七)其他
1.代理服务费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按相关规定支付。
2.招标机构编制申请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委托人不作补偿。
3.比选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4.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3885815292 。
附件:附件--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区域监测站关于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质增效项目监测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比选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