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8-01 10:29 字体:[]

陆胜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地方事权生态环境委托监测经费纳入市级财政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23年省级监测方案下达后,我市结合实际梳理需完成21个大类980余个具体监测点位,现有监测业务人员只能满足日常地表水及企业的执法监测,省级监测方案涉及我市的21个大类监测事权部分因监测技术能力有限,只能以委托方式开展2022年,因六盘水市区域环境监测站处于能力整合建设阶段,未取得监测资质,全市噪声监测、地表水市控断面监测、污染源监测等工作集中委托第三方开展,共计委托监测经费60.6万元

2023531,我市组织召开全市环境监测工作专题会议,经研究,各市(特区、区)需对各自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负总责,相关县级监测事权应由县级财政承担,涉及相关监测任务监测能力达不到的,由各分局进行集中委托开展,监测经费由县级财政保障;对于市级事权因各监测站能力达不到的,由区域监测站集中委托开展,目前,2023年市级事权委托监测预算总费用49.92万元,其中六枝、盘州委托监测费用39.24万元,钟山、水城委托费用10.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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