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 2025-02-24 16:34 字体:[]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现将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全局干部职工、党支部学习的重点内容,不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2024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开展集中研讨1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1次;党支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3次;邀请贵州厚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宣讲2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4年六盘水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暨生态环境法治培训班学习内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所有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要求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深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等宣传10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职能服务作用。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权责清单内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纳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加强政务服务,强化批前指导,提高行政效能。推行政务服务全程网办,推进数字化“一网通办”,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窗受理、电子化流转、统一出证”的网上审批全闭环。权限内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全程网办”事项占比达100%。本年度政务服务窗口未收到“不满意”或差评评价,未接到12345热线转办事项。二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参与我市政务服务2+2模式”窗口改革,坚持履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无差别综合受理,持续擦亮“贵人服务”品牌,打造优质营商环境。三是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对接国家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技术评估纳入审批流程,采取“边公示、边审查”的方式,尽可能缩短审批时限,环评审批报告书类办理时限由法定60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报告表类由法定30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2024年,共办结行政许可事项312件。四是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完成《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对印发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加强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4年对需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27份文件进行了审查。五是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依托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归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信用信息。2024年,政务服务共办结行政许可事项312件,推送公示312条,公示率100%;公示行政处罚案件67件,行政强制案件1件,公示率100%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质量。一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新增文件的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100%2024年,经过清理,我局现存行政规范性文件6份。废止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新增我局草拟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新增出台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就签订合同、日常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重大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2024年,法律顾问审查行政处罚案件67件,行政强制案件1件,出具法律意见书68份;参加案件讨论会、磋商会等10次,对磋商会进行主持,拟写磋商笔录及赔偿协议;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及规定合法性审查35件;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标(邀标)公告等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共117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公平竞争审查意见书117份;参加普法宣传活动1次,专题授课1次。

(四)完善行政执法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制定印发《六盘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持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4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7件,罚款518.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365532万元,停产整治1件,查封扣押1件,移送犯罪线索2件,移送行政拘留2件。二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制定印发《六盘水市地方性法规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六盘水市地方性法规生态环境“一目录五清单”》,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提升认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2024年,对符合《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不予行政处罚案件6件,从轻(减轻)15件,从轻(减轻)金额195万元。三是提升执法能力和素质。举办2024年六盘水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暨生态环境法治培训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等纳入培训内容,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办案程序,提高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等执法文书制作能力。四是严格开展法制审核。修订印发《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严格执行审核流程及审核责任。案件审查实行三级审核,办案机构初审后报法律顾问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制审核人员复审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法制审核通过后提交局行政负责人集体讨论后方可作出处罚决定。2024年,共召开行政负责人集体讨论案件会议13次。五是强化非现场监管。定期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进行巡视,查看各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是否正常传输,督促排污单位及时核实反馈短时浓度超标、恒值异常等信息,及时调查核实国家和省交办的自动监测数据异常线索并按时反馈处理情况。2024年,全市共查处2起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的环境行政违法案件,向公安部门移送1起涉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犯罪案件。六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制定印发《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下发2024年排污口监测计划。截至目前,北盘江、水城河、六枝河、拖长江、马别河、黄泥河、可渡河等7条河流共有排污口103个,纳入整治的62个,整治完成48个,整治完成率77.4%七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制定印发《六盘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联席会议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联动衔接工作方案(试行)》,积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和案件办理。2024年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1件,涉及赔偿金额484.92万元。八是依法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截至目前,纳入2024年还需整改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2个问题、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的2个问题、2023年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3个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完成。

(五)预防重大突发事件,提高依法处置能力。一是建立完善跨区域应急联防联控机制,补齐跨区域应急联防联控机制短板。202481日与云南省曲靖市开展联合执法及联防联控行动,2024823日与安顺市开展联合执法及联防联控行动,进一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及信息共享。建立政企之间联防联控机制,与重点企业共建共享应急物资和应急队伍,形成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合力。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2024529日在福能(贵州)发电有限公司举办“2024年六盘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今年以来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六)完善纠纷调处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一是充分保证行政相对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在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过程中,对是否充分保障了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权利进行充分审核。2024年,答复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1件为2023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24年作出行政复议答复),3件行政复议机关已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其中1件维持我局的行政许可决定(为2023年案件),1件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收到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件,1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1件尚未开庭审理。收到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件,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收到再审行政诉讼案件1件,裁定驳回再审申请。行政复议被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为0二是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建立《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办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信访案件登记、分类导入、受理、交办、办理、跟踪、督导、回复等各环节工作流程,切实做到依法、精准、高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实现履职尽责、程序合法、过程闭环2024年,共受理信访案件193件,已办结186件,网络舆情40件,均按要求进行办理和处置,未发生因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非正常群体性事件、恶性事件和非正常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七)健全制约监督体系,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一是加强财会监督。制定印发《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罚没收入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罚没财物的管理和处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我局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4年,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1件,其中通过网络申请10件,信函申请11件,均按相关要求进行答复。2024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复议决定为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进一步加强学法力度。制定印发《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学法示范作用。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8次,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共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法35次;组织开展民法典宣讲2次。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引导干部职工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持续深入推进实施“八五”普法相关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年度普法工作任务,压实普法工作责任,推动普法工作落地见效;认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深入推进法律“十进”活动。2024年,组织开展了“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家庭”“送法进机关”“送法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202471日,市生态环境局获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通报表扬为“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律专业人才仍显不足。特别是各分局由于工作量大,法律专业人员少,满足新形势下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主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开展集中研讨1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情况1次。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制定印发《六盘水市地方性法规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六盘水市地方性法规生态环境“一目录五清单”》《六盘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修订《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4年,共召开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案件会议13次。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及普法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制定印发《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法用法。制定《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推动全局上下认真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2024年,党委中心组学法8次,全体干部职工学法35,开展法治宣传10余次四是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2024年遴选新进法律专业人员1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现有法律相关专业人才10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人员41人正在申领办证中五是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对接国家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2024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312,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干部职工会、党支部党员大会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强化执法监管统筹抓好全市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管工作,坚决打击违法行为。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为基础,以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为补充,大力开展打击违法犯罪“利剑20212025”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制定程序的把关,及时清理废止与上位法相冲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

(四)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非禁即入”,严禁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与市场准入有关法律法规不符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法制审核力度。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执法程序、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严格把关,确保行政执法案件合法、规范。开展案卷评查,以查代训,以查促改,不断提高办案机构案件质量。举办生态文明培训班,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培训内容;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省厅组织的各类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