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2023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加大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力度。一是加大行政处罚案件办理。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共60件,罚款613.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388734万元。其中,警告处罚1件,从轻(减轻)14件,从轻(减轻)金额109万元,不予行政处罚案件3件,不予处罚免处金额91.8万元。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件。二是强化行政审批。2023年,共办结行政许可案件453件,其中审批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80个(报告书项目14个,报告表项目166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个,核发排污许可证201件,危废经营许可证2件,辐射安全许可证65件。
(二)持续推进“两降一升”工作。2023年,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为二审),内容涉及行政处罚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二审法院已审理完毕,均维持原裁判。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一是根据《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立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了《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程序的通知》,严格执行法制审核流程及审核责任;二是2023年1月制定印发了《六盘水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通知》(六盘水环通〔2023〕3号),实现双向移送渠道,完善案件移送标准,信息共享等机制;三是根据省厅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版)》,制定印发《〈六盘水市水城河保护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不断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执法检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过程中佩戴执法证亮证执法、主动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并及时公布行政执法决定文书。2023年共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60份,行政许可事项453件。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文字记录,制作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勘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送达回证等规范性格式文书,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手机、数码相机、录音笔等进行拍摄、录音、录制视频,注重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相互关联、相互佐证,增强证据的证明力。2023年,归档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25件,行政许可案件453件。三是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严格执行审核流程及审核责任,案件审查实行三级审核,办案机构初审后报法律顾问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局法规科复审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法制审核通过后提交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方可作出处罚决定。2023年,召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领导小组会议11次。
(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一是举办2023年六盘水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纳入培训内容,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二是举办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培训班,培训以授课、案卷交叉评查、实操比武、案例分析考试、队列训练等形式开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组织参加2023年第一、二期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培训班,不断提高排污许可办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四是积极参与贵州省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培训,培训内容以辐射环评审批与辐射执法为主,通过培训,使执法人员对辐射环评审核细节以及辐射法律法规的掌握更加精准。五是组织参加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培训班,培训以专家授课、全省系统内案卷交叉评查的形式开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六是参加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的生态环境法治暨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培训内容含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督察相关内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解读、两高“关于环境污染犯罪的司法解释”相关内容、贵州省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版)解读等,实用性强,对开展执法工作起到较好的指导作用。七是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参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执法人员及执法监督人员全员参与培训,做到培训全覆盖。
(四)开展案卷评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制定印发《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典型案例编写情况等纳入行政执法监督的重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二是积极参加省生态环境厅案卷评查工作。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培训班的通知》要求,6月25日—28日,安排法制审核人员、办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的人员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评查采取随机抽查案卷和各市(州)交叉评查的形式开展。六盘水市生态环境系统被随机抽取一般行政处罚案卷20件,自行推荐行政处罚案件1件,共21件行政处罚案卷参加评查;随机抽取行政许可案卷10件,自行推荐行政许可案卷1件,共11份行政许可案卷参加评查。本次评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系统取得行政处罚案卷排名第一、行政许可案卷排名第二的好成绩。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案卷评查工作。制定印发《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于2023年6月15日至6月16日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培训及各分局交叉评查案卷,重点评查各分局2022年11月以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并已结案的案卷,评查案件11件(包括1件配套办法案件);2023年11月10日组织辖区四个分局通过线上评查的方式开展案卷评查,共评查案卷8卷,主要涉及移送行政拘留案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和移送犯罪拘留案件;2023年下半年通过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对2023年已作出处罚决定(或不予处罚)的案件进行抽查,实现评查100%全覆盖。通过案卷评查,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案件查处、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行政执法案卷卷宗归档有瑕疵,存在资料排序不规范的情况。二是部分环评编制机构水平和能力有限,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不高,导致行政审批中存在反复退件的情况。
(二)原因分析。一是法律法规更新快,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专业知识多,现场执法和学习任务重,行政执法案卷归档时间少,导致案卷归档资料存在瑕疵。二是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性、技术性,但目前环评技术单位跨地区从业现象极为普遍,部分技术单位不考虑自身能力水平,在各地随意承揽业务,编制的环评文件质量参差不齐,往往需要多次修改和反复退件重新申报,导致审批效率降低,也在一定程度上给公众和项目业主造成“环评难”的误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持续抓好日常执法工作,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和“三三制”现场检查工作法,多途径多渠道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依法处理,为打赢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保驾护航。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加大执法帮扶工作力度,推广正面清单、非现场、柔性化监管执法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打击违法犯罪“利剑2021—2025”专项行动,加强部门协作,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力求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上有新突破。三是加大自然生态保护监管力度,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监管,编制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检查指南,组织修订《自然保护地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四是持续推进执法大练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从严排查整治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推动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环境安全。五是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督促和指导各分局规范开展日常执法工作,持续规范全市执法人员行为,积极推进六枝、盘州、水城三个执法大队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推动全市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行政审批水平。多方面多形式开展学习,利用日常文件传阅、组织集中学习、参加线上培训等多元化方式方法,根据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围绕建设项目管理、污染物减排、提高群众满意度等内容进行深入学习,全面提高审批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适时现场踏勘,促进审批接地。对申报环评审批及排污许可的办件,结合拟建项目及企业实际情况,在“全程网办”的基础上,加大非特殊环节现场踏勘的频次和力度,加强与项目前期情况对接,增加企业申报便利。三是持续加强执法部门与环评审批部门信息沟通,严厉打击环评领域典型弄虚作假行为,不断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净化环评市场。
(三)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开展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持续加大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工作、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业务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力度。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在执法检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过程中佩戴执法证亮证执法、主动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并及时公布行政执法决定文书。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大行政执法案卷的整理和归档,按要求依次排列材料并打印装订卷内文件目录,不断提高案卷质量、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加大法制审核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程序的通知》,严格执行法制审核流程及审核责任,做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