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是主管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对全市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职能如下:
1、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生态环境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贯彻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市、特区、区)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全面施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贯彻落实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措施并监督实施,配合省厅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贯彻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贯彻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定贯彻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的措施,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构建核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配合省厅开展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与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承担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贯彻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的措施,综合协调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10、统一负责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按权限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1、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支持配合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3、承担生态环境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4、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宣传教育科)、法规与标准科(政务服务科)、污染防治科、固体废物与核辐射安全监管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共7个科室,六枝分局、盘州分局、水城分局、钟山分局共4个外派机构,下属六盘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六盘水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区域监测站共3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本级决算包含下属单位六盘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区域监测站。不包含下属单位六盘水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自收自支单位)。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1,531.10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6,773.33万元,下降23.93%。主要原因是:由于2020年机构改革县区环保局成为我局的派出机构,经费统一由市级统筹,导致2020年支出数较大,同时2021年度压缩各项经费,相较于2020年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601.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01.3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17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1.72万元,占21.47%;项目支出12,698.73万元,占78.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1,531.1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6,773.33万元,下降23.93%。主要原因是:由于2020年机构改革县区环保局成为我局的派出机构,经费统一由市级统筹,导致2020年支出数较大,同时2021年度压缩各项经费,相较于2020年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70.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26.07万元,增长21.1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加大上级补助结余结转资金的拨付力度。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5.41万元,占1.95%;节能环保(类)支出15651.93万元,占96.79%;住房保障(类)支出203.11万元,占1.26%。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6,170.45万元,支出决算为16,170.4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了预算数。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78.79万元,支出决算为178.7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当年预算为136.62万元,支出决算为136.6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当年预算为2953.2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3.2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当年预算为97.75万元,支出决算为97.7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当年预算为12.73万元,支出决算为12.7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当年预算为42.46万元,支出决算为42.4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当年预算为665.25万元,支出决算为665.2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当年预算为7626.89万元,支出决算为7626.8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当年预算为368.76万元,支出决算为368.7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当年预算为2246.08万元,支出决算为2246.0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当年预算为343.50万元,支出决算为343.5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当年预算为279.7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7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当年预算为110.58万元,支出决算为110.5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5)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当年预算为905.03万元,支出决算为905.0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当年预算为203.11万元,支出决算为203.1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1.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70.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300.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6.55万元,支出决算为86.5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6.55万元,比上年增加39.72万元,增长84.86%,增加原因是由于各项上级环保督察工作及日常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较为频繁,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维护费实际发生支出提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02万元,占76.28%,比上年增加26.52万元,增长67.14%,增加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区分局的经费由市级保障,且由于各项上级环保督察工作及日常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较为频繁,相关经费支出较往年提高;公务接待费支出20.53万元,占23.72%,比上年增加13.2万元,增长180.33%,增加原因是上年年终因系统原因,部分账务未能得到及时处理,没有形成当年支出,流转到2021年支付,导致接待费较上年提高。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66.02万元,支出决算为66.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油费、过路费、修理费、保险等等。2021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53万元,支出决算为20.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53万元,主要是接待省厅、督查等检查等等。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279批次,2481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9万元,比2020年增加89.53万元,增长42.36%,主要原因是上年年终因系统原因,部分账务未能得到及时处理,没有形成当年支出,流转到2021年支付,加之机构改革后县区分局的经费由市级保障,且由于各项上级环保督察工作及日常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较为频繁,相关经费支出较往年提高。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745.4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见“五、附件《贵州省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五)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六)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七)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反映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八)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反映政府在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二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检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反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二十六)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五、附件贵州省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